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等系列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厅、学校的相关要求,根据我院老师教育思想大讨论的成果,进一步激励全院教师立德树人,潜心教学,不断深化教研活动,强力推进四个回归,继续提高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教研层次,推动我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学质量奖”,并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评选原则
“院长教学质量奖”是我院设立的教学领域的最高荣誉奖,评选工作坚持如下原则:
1.全员参与的原则。“院长教学质量奖”的评选面向所有基层教学单位和全院教师,要把设奖宗旨宣传到院内所有教学单位和每位教师,调动各系部和广大教师参与评选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全院重视本科教研工作,持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理念。
2. 全过程原则。“院长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是参评老师和基层教学单位日常教学、管理过程的自然总结和延伸,要贯穿于教学工作全过程,并与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3.整体性原则。“院长教学质量奖”是要表彰在本科课堂教、研、改和基层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教学活动或教研改革的单项奖励。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院长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力求公平公正,具有权威性。
5.宁缺毋滥的原则。“院长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是我院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为保证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体现优中选优,对奖项和获奖名额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出现缺项和获奖人数不足名额的情况。
二、评选范围
凡我院的教学系部和从事本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均可申报参评。专职教师界定为我院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院长教学质量奖”的评选。
三、奖项设置
“院长教学质量奖”设置两类奖项:
1. 个人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5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1万元/名
2.集体奖:1名,奖金1.5万元
四、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等政策;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服从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
(3)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年没有教学或安全等事故。
(4)没有被学校、学院批评的其他行为。
2.提升性条件:
(1)创造性地运用基本教学规律,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技术,课件制作精良并具有本学科的特色,能结合主讲课程的特点,融会贯通地使用案例式、启发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注重过程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科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有比较突出且普遍认可的教学风格,课堂教学效果优秀。
(2)近3年主持或参与(前三名)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我校学报或我校认定的其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本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3)近3年主持或参与(前三名)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工程项目(含在线开放课程或慕课、特色专业建设、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等)1项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担任主编、副主编并撰写3万字及以上,或参编撰写5万字以上。
(4)近3年获得过厅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标兵”等荣誉称号。
(5)近3年指导学生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挑战杯、社会服务等的某一方面获省级以上表彰。
获得一等奖需要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提升性条件中的至少4项,获得二等奖需要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提升性条件中的至少3项。
五、集体奖项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系部、课程组例行性教研活动正常开展;近3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安全等事故;
(2)系部及其成员近3年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3)系部及其成员近3年没有被学校、学院批评的其他行为。
2.提升性条件
(1)制度建设: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听课评课、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质量评价等制度完善,操作性强;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导向性明显。
(2)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四个回归;近3年本系部教师获得有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或校级以上集体荣誉;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角色意识清晰,奉献意识突出,教学、管理水平出众;团队规模、结构合理;教师传帮带机制健全;支持新教师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培训并配有指导教师。
(3)教学组织:根据综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有序组织各教学环节的相关工作;本系部教师的教学资料齐全,程序完备;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评价、质量分析及反馈机制完善;切实落实学校、学院督导评价机构提出的建议。
(4)课程、教材建设:课程体系能较好地支撑专业建设目标和培养目标;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范并相互匹配;课堂内容及时更新;根据需要编写有高质量教材或指导用书;近3年建设有校级以上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信息化教学资源丰富。
(5)教学研究:每2周开展1次集体性教研活动,教师人均•学年8次以上相互听课或观摩评课。且:近3年本系部教师承担有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参与教师占比达到60%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师人均·学年发表教研论文达0.2篇;或每位专任教师每学年参加1次以上校外教学研讨会议。
(6)专业建设:专业建设目标清晰可行,专业特色鲜明,较好地支撑学校、学院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具体而清晰,操作性强;适时评估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国家各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近3年建设有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或省级综合改革试点等,或在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评估中位列前30%,或产学研协同育人深入、持续,有标志性成果。
(7)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方案科学,教学环节规范;高质量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近3年本专业的学生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赛事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8)产出能力和质量:至少当年本专业毕业生的四六级通过率或雅思成绩达到6.5以上(托福成绩达到95分以上)、研究生报考率和考取率位列全院前3名;近3年本系部有教有获得校级讲课比赛等教学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教学奖励;或近3年教师指导本科学生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赛项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公开发表论文;毕业生就业的地域、行业、岗位质量高;优秀毕业生较多。
获得集体奖需要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提升性条件的(5)以及其他至少3条。
六、评选组织
“院长教学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和“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的评选交叉进行,共同形成对本科教学进行激励的支撑体系。
学院成立“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总支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总支副书记及其他院领导
成员: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各教学系部负责人
“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选专家组。教学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专家组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常务副主任由教学办主任兼任,其成员由教学办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评选过程中的组织联络、各种申报材料的接收、管理、资格审查、组织领导评价和同行评价等工作。专家组成员员从本届或往届的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或教师教学水平评估专家中抽选,主要承担“院长教学质量奖”的专业性评估工作。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专家组组长应根据评选工作的需要向评选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工作。
七、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院长教学质量奖”开始评选之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全院发出评选通知,各教学单位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发动宣传。
2.申报推荐
(1)凡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均可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推荐,填写本单位候选人汇总表,连同候选人所讲授课程的教学文件(含大纲、教案、课件或讲义、教学日历等)和《办法》规定的其他佐证材料按时报送至“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公室。
(2)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系部,均可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公室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按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
评选办公室严格按《办法》对各候选人和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合格候选人(单位)。
学院党政联席会可根据申报推荐情况,在上述初合格选人(单位)之外直接提名1-2名合格候选人(单位)。
4.初评
学院“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委托评选专家组进行初评。
个人奖项的初评内容包括:
(1)课堂教学:对于在评选期间有课的老师,由专家组随机决定听课时间。对于在评选期间没有课的老师,专家组另行组织课堂教学观摩;参评老师的课堂展示应不多于30分钟。通过听课或观摩,专家组综合评价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在课堂上的匹配度和达成度,据此得出参评老师课堂教学的百分制分数。专家的简单平均得分就是该参评老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评分。评价细则另行制定。
(2)过程教学:主要对合格候选人的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日历、日常考核、试卷检查等的质量及其与教学目标的匹配度、达成度进行综合评价。据此得出百分制分数。专家的简单平均得分就是该选手的过程教学评分。评价细则另行制定。
(3)毕业论文(设计):主要从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质量或工作质量等方面得出各位专家的平均百分制得分。评价细则另行制定。
(4)教研、教改和指导学科竞赛情况:主要包括专业性条件的(2)、(3)、(4)、(5)。从老师提交的相关资料中进行评价。评价细则另行制定。
(5)教学评价:1)学生评价:评选期间有课的老师,由专家组在听课现场进行;评选期间没课的老师,在教学观摩现场进行学生评价。2)领导评价:由评选办公室组织学院全体领导评价。3)同行评价:由评选办公室组织学院的老师们进行评价。以上三项评价的百分制得分的简单平均就是该项指标的得分。评价细则另行制定。
以上五项的百分制分数按照0.35:0.12:0.13:0.25:0.15的比例得出各合格候选人的总得分并排出初评顺序。
集体奖项的初评内容包括该奖项的提升性条件。专家组根据系部上报的数据或资料,结合教学办、学工办提供的数据或资料进行评价。按照专家的百分制得分的简单平均分得出初评顺序。
5.终评
(1)个人奖项的终评:评选办公室把各位候选人的总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上报,经学院“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终评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院长教学质量奖”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复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复议决定。无误后学院正式下文表彰。
(2)集体奖项的终评:评选办公室把各位候选单位的总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上报,学院“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院长教学质量奖”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复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复议决定。无误后学院正式下文表彰。
八、附则
1.本《办法》所称“以上”、“不少于”、“不超过”等词汇均包括本数或本级。
2.未尽事宜由“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院长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8.12.3